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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完隐私,还卖什么?

1998-11-09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有人说,是一本名叫《绝对隐私》的书掀起了社会上的窥探热潮。显然,这帽子扣得有点大了。别忘了“扒门缝,溜墙根”向来是一些国人的“优良传统”,只是过去偷偷摸摸地干,现在倒有些走进光天化日的劲头。甚至有报章杂志将征购隐私的广告贴进了大学校园:“诚向大学生(特别是女大学生)征购曲折缠绵、有情有爱、心路波折、难以启齿的个人隐私……发表时可不署真名。”

不少女大学生寄去了自己的艳闻逸事,但其真实性就不得而知了。随后,城市街头开始充斥女大学生“校园情”、“校外情”、“三陪经历”之类的通俗文学,窥探者们在大饱眼福的同时,可以更轻松地满足内在的心理需求,至少不用再削尖脑袋、支起耳朵整天打听了。

表面上看,买卖个人隐私并不违背法律和市场经济游戏规则,况且在西方国家,名人隐私更是小报记者竞相追逐的金贵东西,像戴安娜的婚外情、克林顿的性丑闻都曾使包打听们的个中好手一时大发其财。

很少有人因为买卖隐私而受到惩罚,但由于隐私被强行曝光而身陷绝境的人却司空见惯。戴安娜如果不是拼命逃避窥隐狂们的追逐,怎会正值妙龄就香销玉殒?

隐私权是当代人心灵最后的堡垒。这如同一个狭小而不失温暖的港湾,让我们在不断地奔忙和搏杀之余,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品味一丝真情,获得一分安慰,留住一缕温馨。这时,窥隐狂们的眼睛组成了残忍而剧烈的聚光灯,将这一方你认为最安全的角落暴露无遗,你会不会感到无路可逃?

人在进化的过程中,逐渐穿上了标志着文明和体面的衣服,因为他慢慢明白自己身体的一些部位是不能随意示众的,人的心灵有时也需要这么一块遮羞的衣服,别没事就撩开偷看一下,行吗?摘自《工人日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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